质量安全信息公示
2020年10月份质量安全信息公示
2020-10-2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1833
 接上级管理部门要求:

各位入驻厂家及会员单位,接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请各位及时对各自在平台上的产品进行补充资质!
1.在此存在导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产品,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公告。
2.公示入驻商家商品的验收报告。
3.公示入驻商家的相关档案。

各单位定期至少向本平台及其员工公示一次如下内容:

1)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的情况;

2)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情况

3)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培训开展情况;

4)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情况;

5)      产品库房检查治理情况;

6)      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开展情况,包含员工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仓库现场职业危害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员工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等;

7)      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8) 及时向员工公开本单位受到的相关处罚通报、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9) 各单位必须及时更新质量安全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