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淼军 电 话:0371-85961082
2018年4月4日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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