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注册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0097号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型号规格】型号:HN-Ⅰ型(喷雾型),HN-Ⅱ型(含漱型)规格:30ml、50ml、60ml、100ml、120ml、200ml、300ml。
【主要结构与性能】本品由羧甲基壳聚糖、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醇及无机盐,以纯化水配制而成。本产品中的羧甲基壳聚糖具有较好的粘附性和持水性,可较长时间润湿口腔,缓解口干症状。羧甲基壳聚糖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其和无机盐配制的水溶液,在含漱的同时能够减少或清除细菌,达到清洁口腔,缓解口臭的目的。
【适用范围】本品用于缓解围手术期的暂时性口干,以及唾液腺受损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长期性口干。
【注意事项、警示、提示性说明】
1、包装瓶破损,严禁使用。
2、本品仅供含漱,使用后无需再用清水漱口。
3、本品开启后,请于7日内使用完毕。
4、如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5、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6、请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7、本品仅用于含漱,严禁吞咽。
8、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
9、产品内若有析出物为正常现象,使用前摇匀即可。
10、本品手术前建议使用含漱型,手术后卧床患者建议使用喷雾型。
【禁忌症】暂未发现。
【使用方法】
1、含漱型:使用时取下量杯,量取本品5~10ml,在口腔内含漱并反复鼓漱约1分钟,使本品与牙齿、牙龈及口腔黏膜表面充分接触。鼓漱完毕后将本品吐出,量杯可重复使用。
2、喷雾型:使用时取下喷头护帽,将本品对口腔喷3-5次,使本品充分润湿口腔即可,患者也可用舌头将本品在口腔内搅匀。
3、建议每隔1~2小时含漱一次,患者也可根据口干症状,缩短或延长含漱间隔期。
【特殊储存条件、方法及运输方式】
1、室内常温贮存,避免日晒。
2、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运输应注意防雨淋和防日晒,防止产品受到挤压、磨损和撞击,禁止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生产日期】见包装。
【使用期限】自生产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