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国产呼吸机)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晋分采【2020-00194】G184-A129
项目名称: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国产呼吸机)
第一包预算金额:8910000元 最高限价:891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1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
10台 |
1基本特征 1.1适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中文操作界面。 1.2采用≥15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幕,分辨率≥1920*1080。 1.3屏幕显示:多至5道波形同屏显示,可提供至少4种环图,支持呼吸环、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 |
|
2 |
新生儿无创呼吸机 |
41台 |
1.≥12.1寸LED彩色电容屏,分辨率≥1280x800像素,触控操作,参数显示:呼末正压、峰值压、平均压、流量、氧浓度、自主呼吸频率、呼气时间、吸呼比、泄漏率、氧浓度与平均压乘积,图形显示:压力-时间波形、流量柱状图。 2.内置电子空氧混合器,氧浓度调节范围:21%-100%,精度±3%。 3.内置氧传感器,监测范围0-100%,精度±2%,氧传感器自动校准,且校准程序无需手动启动。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供产品的中文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各一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如为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按照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办理数字证书(CA),已办理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3)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且打印成册,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胶装密封,正本1份、副本5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1份,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人应保证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果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2会议室。
4、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中进行递交(上传);开标现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版本)密封递交,同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解锁电子投标文件,若开标现场解锁失败,则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7、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
联系方式:0351-336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系方式:0351-707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336070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鑫、胡宇、段振宇、孙远东、郭晓慧
电话:18334717630、15035661540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