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干眼雾化超声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20-JWHEYY-W3034
三、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质量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金额(元) |
1 | 干眼雾化超声治疗系统 | 1 | 80000.00 |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8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四、评审日期
2020年11月9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六、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预中标人情况
预中标人:河南河瑞合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68000.00 元。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宋应华,王玉琴,周朝选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规定,按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16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十、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强军网》等媒体上发布,结果公示期限自发布次日起3日。
十一、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公示期内(3个日历天),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子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按照综合得分顺序,预中标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
联 系 人:医学工程科 杨主任 保障处 沈助理
联系电话:0371-56124321 0371-56124436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康复中街1号
监 督 人:政治工作处 巴干事
联系电话:0371-5612432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肖杰
联系电话:13213181639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室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