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HNCX2016-058
三、采购内容:办公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生产制造商。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5、提供所投产品:超低温冰箱、紫外分光光度计、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厂商出具(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所有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提供所投产品:超低温冰箱、紫外分光光度计、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厂商出具(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所有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日 到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六、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整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九裕隆小区3单元16楼
采购人: 新乡市红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7383204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蒙 联系电话:15903056120
地 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九裕隆小区3单元16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