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GMHT2101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约20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招标内容: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基础建设、检测方舱、舱内设备,包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交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2.2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2.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1年1月27日 至 2021年2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3.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3.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2月6日9时00分。
4.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5.1时间:2021年2月6日9时00分。
5.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路388号
联系人:刘仲普
电 话:0373-3373978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 系 人:常宗义 赵雪艳
联系电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邮 箱:hngmzb3@163.com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