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眼病医院西平房改建配套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眼病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眼病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眼病医院西平房改建配套工程
2.2项目编号:FYDLKF-2021-005号
2.3工程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投资额:约60万元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
西平房拆除、渣土清运、施工围挡搭设、环保设备安装、院区雨污水管网、损坏拆除路面修复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开封市眼病医院西平房改建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过期须提供继续教育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龙亭区大梁路212号东京国贸806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招标公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规定的所有材料。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龙亭区大梁路212号东京国贸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眼病医院
联系人:苗喜旺
联系电话:0371-25662557
地址:开封市省府西街8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051516
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