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县人民医院新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自动跟踪射流灭火系统和地下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安装工程及医技楼消防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及医技楼消防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香山西路697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编号:XXRMY-2021-03-08
2、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自动跟踪射流灭火系统和地下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安装工程及医技楼消防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项目地点 | 质量要求 |
1 | 新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自动跟踪射流灭火系统和地下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安装工程 | 959525.58 | 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完成 | 新县人民医院 | |
2 | 医技楼消防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 227228.46 | 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完成 | 新县人民医院 | 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除外,拟派人员须一人一岗),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0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二标段: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2.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3 月16日至2021年3月 22 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香山西路697号;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本次招标收取工本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香山西路697号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县新集镇香山西路697号;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县康宁街12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376-296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3单元1902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3569773262
监督单位:新县人民医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6-2962004
监督机构: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6-27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