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建设(医用气体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建设(医用气体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建设(医用气体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三、项目编号:DCZBHT-2021-1036
四、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新建病房楼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病房终端设备及配套设施、室外管道布局及与原1号、2号住院楼管道连接、制氧站、压缩空气站、负压站、医用气体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病房输液天轨、走廊扶手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预算金额:¥70000.00元;
3、项目地点:卢氏县人民医院;
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满足项目采购人使用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1年03月17日08时00分至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二楼领取(地址:卢氏县苏地新河湾斜对面)。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供应商到现场领取的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完费用的支付。
注: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二楼(地址:卢氏县苏地新河湾斜对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二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萍
电话:0398-7180206
地址:卢氏县行政路102号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蓬
电话:0398-7181155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广汇国贸A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