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眼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眼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眼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眼科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ZD-2021-034
二、项目概括:
1、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质量层次 |
监护仪 | 3台 | 9.9 | 15日内 | 安阳市眼科医院指定地点 | 3年 | 国产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七)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提供原件;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和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6、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以上要求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未携带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厂家证明文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层210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2.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企业开户许可证;
2.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时须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文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
以上文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所有证明文件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标段,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六、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时
磋商地点:在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层2103)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眼科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请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所有响应文件,按时出席开标仪式,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厂家文件除外)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眼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3395096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角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37227651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层2103室
监督单位:安阳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2-33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