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精准医学诊疗中心设备包组四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
受珠海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就珠海市人民医院精准医学诊疗中心设备包组四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ZH2016HW200;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028]-6400号)举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发布招标预告信息(具体内容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精准医学诊疗中心设备包组四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测序仪1套、荧光定量PCR仪(3台)。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
3、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包括:测序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微滴式数字PCR仪)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者珠海市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内,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保证书)。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请索取凭证)。
(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信息公示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756-216209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05
邮编:519070
联系人:刘万春、2625399(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yjlwc@163.com
李仙阳(标书售卖)2625188、代琴(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何显华;联系电话:0756-265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