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风机盘管式及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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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4-22 | |||||||||||
2、项目名称:郏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风机盘管式及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1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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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郏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采购风机盘管式及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30台、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新风机组)3套、手术室用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13套、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120m3(14台)、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80m3(6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采购范围:郏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风机盘管式及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5.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6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投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经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 3.3、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 3.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08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515280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人民医院 | |||||||||||
地址:南二环路中段路北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759857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8号楼912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185022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185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