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DR-Z2021033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璐 0311-6726516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501A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蓓、黄静娴0311-67501116
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
采购用途 : 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2台#detail#详见附件#_#docx#_#56b9a576-b723-4140-a728-fedfbe9a0ef9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1-04-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1-04-25
时刻说明:0:00-12:00-12:01-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2 09:30
开标时间:2021-05-12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 C 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货时间:4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 162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
2. (一) “供应商(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采购文件时,勾选“银行转账”或“保函”按钮。
(二) “供应商(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同供应商(供应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供应商(供应商)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供应商(供应商)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供应商(供应商)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选择使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要点击“缴纳”按钮并选择保函形式,不需要获取保证金账号。”允许供应商以电子保函、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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