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购置感控消毒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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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4-45 | |||||||||||
2、项目名称:购置感控消毒设备 | |||||||||||
3、采购方式:询价 | |||||||||||
4、预算金额:235,000.00元 | |||||||||||
最高限价:23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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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1、多功能空气消毒机 6台、 2、多功能层流空气净化消毒机2台、 3、 动态移动式空气消毒机1辆、 4、绝缘层破损检测仪 1台、 5、过氧化氢气体云环境实时监测可视化平台1套、 6、不锈钢治疗车10辆、 7、不锈钢护理车1辆、 8、急救车 1辆、 9、仪器车 4辆、 10、麻醉车1辆、 11、内镜推车1辆、 12、液压椅1把、 5.2质量要求:合格。 5.3采购范围: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2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资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 |||||||||||
3.方式:现场购买。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4月29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口市儿童医院) | |||||||||||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庆丰中路 | |||||||||||
联系人:李林 | |||||||||||
联系方式:150394066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 |||||||||||
联系人:丁女士、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130155295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13015529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