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改建项目-液氧站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编号GMGG21094),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改建项目-液氧站(二次)
2.2 招标编号:GMGG21094
2.3 招标控制价:998206.14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液态氧站项目采购安装,主要包含医用液氧中心站供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液氧站基座、地面平整、防火围堰、围栏、雨棚等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和基建配套设备的安装。
2.6安装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全部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7 设备及安装质量:满足臭氧发生器对氧气需求量和氧气品质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 行业标准及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行政主管及监管部门验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GC2 级或以上(压力管道)。
3.4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中心供氧)注册证。
3.5 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6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响应。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 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清晰展示;
3.8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3.9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声明;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
4.3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8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35465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9-6552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