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监护仪(脑氧饱和度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监护仪(脑氧饱和度监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数量、规格、目标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 |
1 | 监护仪(脑氧饱和度监测) | 1 | 300000.00 |
4.2 磋商范围: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监护仪(脑氧饱和度)】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 交货期: 15日历天;
4.5 交货地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
4.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7 质保期:5年
4.8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5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南环路人才市场76号5楼国信招标;
3、方式:网上购买;供应商需先通过邮件形式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邮件标题需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我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文件费交款账户,随后供应商需转账缴纳文件费,联系电话:0375-4991888。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1)平顶山市南环路人才市场76号5楼国信招标;
(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南环路人才市场76号5楼国信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117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99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国信兴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名门国际中心2107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田女士
联系方式:15036179595
邮 箱:guoxinxingye123@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田女士
联系方式:15036179595
4.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审计科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9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