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师宗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师宗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德缘招【2016】101号
2.2招标内容:师宗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新生儿专用心电监护仪 |
3 |
台 |
2 |
新生儿注射泵(双泵) |
10 |
台 |
3 |
蓝光灯(移动式)进口产品 |
2 |
台 |
4 |
新生儿辐射台 |
1 |
台 |
5 |
新生儿辐射台 |
1 |
台 |
6 |
新生儿暖箱 |
5 |
台 |
7 |
经皮测胆仪 |
2 |
台 |
8 |
新生儿小床 |
10 |
张 |
9 |
经穴脉冲导入治疗仪 |
1 |
台 |
10 |
震动排痰机 |
1 |
台 |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各投标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交货地点:师宗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人民币85.2万元。
2.6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
3.1 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仅能由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该有所投产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医疗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8经检查机关出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9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所投产品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请谈判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上资料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月23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
7.1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注明为:德缘招【2016】101号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按规定缴纳到指定账户后,请提交银行转账凭证、电子银行回单和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到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行政科)开具保证金缴纳单据。 (开户名称: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行:农行师宗支行;帐号:24049301040013976)。
7.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7.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师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师宗县人民医院
地 址:师宗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殷主任
电 话:1533157086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B区15楼
联 系 人:李铮
电 话:1591212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