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灵财(采)201615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952188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人民医院
地址:灵武市
联系方式:杨建华 18995009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95218845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6年158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人民医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2016158号
招标编号:NXSTZB-201619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技术及配置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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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柜式电动气压止血带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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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恒温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厂家或销售总代经营授权书等;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彩页及其他等;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等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300元/套/标段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6日下午14时00分(招标人自下午13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建华
电 话:189950095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联 系 人:李 波
电 话:1819521884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厂家或销售总代经营授权书等;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彩页及其他等;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39 至 2016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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