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建设(医用气体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拟采购的“分子筛制氧主机”为进口设备,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进口产品论证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产设备不能满足使用需求。
二、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
见“附件:技术参数及专家论证意见”。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从2021年06月16日起至2021年06月22日止。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论证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五、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2021年06月23日起至2021年06月24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反馈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萍
电话:0398-7180206
地址:卢氏县行政路10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蓬
电话:0398-7181155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广汇国贸A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