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胸科医院1、2号楼中央空调及卫生热水外管网更换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胸科医院委托,就河南省胸科医院1、2号楼中央空调及卫生热水外管网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河南省胸科医院1、2号楼中央空调及卫生热水外管网更换。
2.项目编号:LHHW2021-07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预算金额:650000.00元;招标控制价:462703.40元。
5.工期:45日历天。
6.质保期: 工程验收合格经批准移交之日起1年以上含1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具体年数)。
7.工程质量: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等政策。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同时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关于信用查询的说明: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环节(磋商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投标。提供相应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特定资格: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磋商文件领取:
3.1 磋商文件领取起始时间:2021年07月01日-2021年07月07日 每天09:00-11:00 15: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
3.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3.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获取文件的响应人需携带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会议室
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华咨询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胸科医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1-65662712
地 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9580033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胸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