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1-001 | ||||||
2、采购项目名称:浚县中医院1.5T磁共振成像系统、64排128层螺旋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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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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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标(终止)原因 | ||||||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其中,河南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2.1.1资格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内容,其投标无效;深圳市锐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2.1.1资格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内容,其投标无效;河南省合信众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2.1.1资格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内容,其投标无效;河南农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2.1.1资格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内容,其投标无效。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的,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疑事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浚县中医院 | ||||||
地址:鹤壁市浚县科技路31号 | ||||||
联系人:董治国 | ||||||
联系方式:0392-6689990、135696436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27号(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西南角)财信大厦15层综合业务部 | ||||||
联系人:郭峰 | ||||||
联系方式:0371-86136069、133236178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峰 | ||||||
联系方式:13323617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