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眼科医院拟采购手术显微镜一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组织专家论证,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止。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提出意见,意见请反馈至周口市眼科医院,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周口市眼科医院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新建路10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94-838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