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2104C0052)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20﹞46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2 日08点30分到2021年07月19日18点00分
获取方式: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四部(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1409房间)现场获取。
标书费:\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 日10点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到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4 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
2.2 招标规模: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报名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本章第三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留取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371-636892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张先生、董女士
电话:0371-65949196
电子邮件:zhaobiao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