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检测仪及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G-2021-0713
2、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检测仪及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0000.00元
最高限价:91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宜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检测仪及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 910000.00 | 91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需求:宜阳县人民医院肺功能检测仪及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采购肺功能检测仪及供应室设备采购等,其中肺功能检测仪预算金额约为75万元(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室设备预算金额约为16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供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经销商对应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制造商,应提供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经销商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以磋商小组现场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开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18室
3、获取方式:现场通过报名获取。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3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东路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方式:18538819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区6号楼2618室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515343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551534344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3837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