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总医院基层单位灾后重建彩色多普勒超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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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1-77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总医院基层单位灾后重建彩色多普勒超声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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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5.2项目地点:巩义市 5.3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巩义市芝田卫生院、大峪沟卫生院、北山口卫生院和康店卫生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各一台。 第二标段:巩义市新中卫生院、回郭镇卫生院、孝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竹林卫生院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各一台。 5.4供货安装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第二标段7日历天。 5.5质保期:一年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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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必须是完税证明或扣款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为准,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 ||||||||||||||||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 一机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YTF)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人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 ||||||||||||||||
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 | ||||||||||||||||
联系人:于元梅 | ||||||||||||||||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 187038982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元梅 | ||||||||||||||||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 18703898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