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1年08月31日起至2021年09月07日止。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南阳市人民路12号,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377-62208210)、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513室,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8603776785)。
附件:技术参数及论证意见。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