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影像中心综合楼电视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WCZB-2021025;
四、项目预算金额:¥299200.00元;
五、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电视机160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2、交货地点:卢氏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及标段划分: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质保期:1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之类似内容;
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1年01月以来,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的,应出具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年03月以来,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1年09月07日08时00分至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领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供应商到现场领取的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完费用的支付。
注: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九、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保证金不再收取。
十、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王焕方
电话:13949757261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102号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照录
电话:13193978991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102号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凯丽
电话:0398-718115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B座22层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