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16YZFHW7526 一、 招标条件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梅河口市政府采购计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设备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497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83.5万 |
2 | 液相色谱仪 | 1 | 套 | 45万 |
3 | 气相色谱 | 1 | 套 | 43万 |
4 | 液相原子荧光分析仪 | 1 | 套 | 43万 |
5 | 细菌鉴定药敏分析仪 | 1 | 套 | 83万 |
6 | 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 | 1 | 套 | 155万 |
7 | 吹扫捕集样品浓缩器 | 1 | 套 | 44.5万 |
8 | 技术参数之外附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属于生产单位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属于销售单位要具有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的授权书。
3.4、投标公司注册资金与本项目相适应。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投标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进口产品要有《报关单》《商检证》,并保证是本批次(此项仅需供货时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投标要求及技术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未达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21日至 2016 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四号楼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
(7)投标人投标产品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 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一律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一律不退。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收投标单位报名费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2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12日 13时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 日13时整,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四号楼,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五楼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该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35-5097709 招 标 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电 话:0431-88906163 传 真:0431-88906163 联 系 人:梁小姐 账 号:600049603 名 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