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委托,对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预算金额:140000元
4.采购需求:需采购100公斤全自动汽、电两用洗脱机一台,干式热敏相机一台,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安全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
9、质量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售后服务要求:出现所需售后服务事项,中标人需做到2小时内给用户答复,12-48小时内到达现场,24-72小时内处理好故障;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5、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磋商公告中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世纪村西口7座1-2层7户)受理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文件售价:200元/份(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领取文件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11 日至2021年10月15 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世纪村西口7座1-2层7户)
2.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 22 日上午9时00分,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世纪村西口7座1-2层7户)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网站: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延津县榆林乡
联 系 人:宋都
联系电话:18637370770
代理机构: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西门7座第7户
联 系 人:张小露
电 话:0373-2636668
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