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
意见请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26379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联系人:訾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1913953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