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总医院米河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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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201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总医院米河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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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5.3交货地点:米河卫生院。 5.4质保期:一年。 5.5质量要求:合格。 5.6验收标准要求: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为制造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 |||||||||||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响应单位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响应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开标时供应商必须通过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小组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 |||||||||||
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166号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A座18楼 | |||||||||||
联系人:洪林杨、姜淑汉 | |||||||||||
联系方式:0371-63381887、180371212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洪林杨、姜淑汉 | |||||||||||
联系方式:0371-63381887、18037121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