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胃镜治疗镜和放大镜采购项目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胃镜治疗镜和放大镜各1条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元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我院需拟购胃镜治疗镜一条和放大镜一条,为了保障我院临床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原有电子胃镜,品牌日本奥林巴斯,需增加胃镜治疗镜和放大镜与原有的主机连接,因该电子胃镜厂家只能给一个供应商开具授权书,因此,此次胃镜治疗镜和放大镜设备仍需要从日本奥林巴斯厂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使将来对售后服务、配件耗材、原厂备用机等方面统一运用管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故对拟采购的胃镜治疗镜和放大镜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河南太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道口镇解放南路福田小区2号商铺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赵丙喜 |
焦作市中医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陈小兵 |
焦作市五官医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裴清山 |
焦作市人民医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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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2021年11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1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2021年11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1年11月10日23时59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逾期不予受理。 |
七、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 |
地址:焦作健康路1号 |
联系人:张科长 |
联系方式:0391-3517443 |
2.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
联系人:吴争争 |
联系方式:13393878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