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干眼治疗超声雾化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医院干眼治疗超声雾化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HEYY-W1018
三、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技术标准 |
1 | 超声雾化器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说明 | 1.以上采购内容共1包,投标人对包内所有投标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要写明品牌型号及数量等。 2.产品报价包含产品(含相关配件、附件)价款、税费、保险费、人员培训费、运输费、运维费等未单独列出的费用。 |
四、评审日期:2021年11月8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4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申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庄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000.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健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人。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谢世明、陶金柱、王红蔚、高峰、李晓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规定,按收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为 576.00 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物资采购监督平台》上发布。中标公示期限自发布次日起3日。
十一、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中标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3个日历天),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子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按照综合得分顺序,预中标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医院
联系人:杨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124621 0371-56124436
地址:郑州市康复中街1号
监督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1243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1-87520763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