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采购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项目包含系统软件购置、安装、培训、系统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3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4企业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案件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 www.chinatax.gov.cn/)中“重大案件查询”(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需要有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购买文件。因受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xinchengzhaobiao03@163.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0371-53636355)购买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9905732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杨先生、陈先生
电 话:0371-5363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