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XRZB-2021-11150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双面光疗婴儿培养箱、物理降温仪(儿童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2000.00元
最高限价:24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双面光疗婴儿培养箱 | 10.2 | 10.2 |
2 | B包 | 物理降温仪(儿童型) | 14 | 1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A包:双面光疗婴儿培养箱2台
B包:物理降温仪(儿童型)2台
5.2 标包划分:2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4 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农业东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371-85515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2室
联系人:赵琳杰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18695869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371-8551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