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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1-108 |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智能化工程及智慧医院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Z20210093401 |
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智能化工程及智慧医院工程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
3,775,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智能化工程及智慧医院工程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陈红霞 |
豫 241151568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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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国芳、李志勇、宋保军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29,42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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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汾河路与玉山路交叉口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9395445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