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WXLY(2021)1110
2.采购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一期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本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中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花园北路107号 | 43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一期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本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详见谈判文件 | 同项目工期(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 | 符合行业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黄文彬(组长)、王星、张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计取。
2.收费金额:258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
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3892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郭琼
联系电话:0379-60160751
3.监管部门
联 系 人:洛阳市中心医院纪委
电 话:0379-63892020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