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区域  脉动真空灭菌器  医院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化  医院  招标  标识  CA认证  导视  标志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12-07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69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CS211202

2、项目名称: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万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最高限价:199万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2021CSDL170号-1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标段

590000.00

590000.00

2

2021CSDL170号-2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基因扩增(PCR)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标段

1400000.00

14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

5.2采购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组织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所采购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维护服务以及与设备有关的其他伴随服务等)。

5.3工期:

一标段:施工工期为20日历天;

二标段:交货期(含安装、调试、验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参与资格的投标人可授予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通过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时须录入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查询企业时录入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凡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查询投标截止日期前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3.2 第一标段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和开标时间前近一个月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和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或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3第二标段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声明函。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8日8:30至2021年12月14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1日8时30分;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监督部门: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73-3696786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街136号    

联 系 人:张彦锋

联系电话:13937319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8号楼

联 系 人:宋钢

联系电话:1308380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钢

电      话:13083808779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更多>同类资讯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会员中心  |  幸会,有你~  |  会员服务一览表  |  匠心商学院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59医疗器械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400633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094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资格证书:(豫)-经营性-2019-0004 (豫)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51号

提示:本网站信息仅供医疗行业专业人士使用,本平台上的提供的信息展示查询和搜索服务,旨为方便医械行业同仁,招商项目和投资合作有风险需谨慎,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