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医院呼吸机、除颤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罗山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容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罗山县人民医院呼吸机、除颤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RK-20211208
1.3项目地点:罗山县人民医院
1.4采购内容:包一:呼吸机3台;包二:除颤仪3台(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1.5招标控制价:包一:65万;包二:23万
1.6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8质保期:1年
1.9包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潜在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2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2.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内容要完整清晰且显示查询时间。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注:供应商可选报多个包段,但最多只能取得一个包段的中标资格。
3、供应商报名须知
3.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七里河南路长途汽车枢纽站配楼三楼。
3.3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七里河南路长途汽车枢纽站配楼三楼持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明亮环保三楼310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罗山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63397719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容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18339265257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七里河南路长途汽车枢纽站配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