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CZB13-2112030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00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台、件、套) | 单台预算金额 (万元) | 标段预算总金额(万元) |
第一标段 | 心脏微创手术器械 | 1 | 68 | 68 |
第二标段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2 | 12 | 24 |
第三标段 | 监护仪 | 1 | 9 | 9 |
第四标段 | 呼吸机 | 4 | 28 | 112 |
4、采购需求:
a)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b)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c)交货期: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
d)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e)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第一、二、三标段:不接受进口产品;第四标段: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 第147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3.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 第147号)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3供应商具有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来的任意 1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具有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请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需要有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标段等信息)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06日15时1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06日15时1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8990562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36355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