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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透析机、滤过机设备采购项目

   日期:2021-12-2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167    
核心提示: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透析机、滤过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

 

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透析机、滤过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X-2021- 048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透析机、滤过机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888000.00元,(大写: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透析机、滤过机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质保期:一年;终身维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支持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资格承诺函);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代理服务费依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四、获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安县金贸大厦

3、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公告需要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外)另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本次报名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在报名期间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邮箱:hnhx202112@163.com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1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金贸大厦

3、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本次谈判接受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至新安县金贸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应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1. 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址:新安县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9399355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嵩山路与政通路东300米路南升龙城5号院2号楼2单元

   联 人:王女士

   电    话:18937969685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5501

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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