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清电子内镜系统、放射性粒子源植入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111046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清电子内镜系统、放射性粒子源植入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招标控制价) | 质保期 | 交货安装期 |
三标段 | 心肺转流系统 | 1 | 133 | 133 | 1年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三、中标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中标商 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中标 金额(元) | 质保期 |
三标段 | 心肺转流系统 | 河南优之诚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 | 91410105330083515Q | 1270000 | 1年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崇、魏顺远、李富克、韩飞、李靖(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收取。三标段:23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7-61609987
地址:南阳市建设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人民路南航大厦四楼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7-60363838
发布人: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