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原阳县医共体信息平台项目公卫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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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4-11 | |||||||||||
2、项目名称:原阳县医共体信息平台项目公卫系统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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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包括公卫系统建设所需产品的采购、制造、研发、设计、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4)服务期:交货验收后,3年。 (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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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服务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须提供网页打印截图); (5)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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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供应商需按规定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9、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 0373-7589899 原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3-758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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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原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址:原阳县康宁街与博学路交叉口 | |||||||||||
联系人:邢先生 | |||||||||||
联系方式:1890373333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成华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10层103号 | |||||||||||
联系人:李明 | |||||||||||
联系方式:0371-6128667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明 | |||||||||||
联系方式:0371-61286670/18639029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