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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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3-75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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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标的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内医用氧气及特种气体的配送与充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6、合同履行期限:1 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承包运输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承包运输人运输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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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5、代理费用的收取: 5.1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2 收取标准:参照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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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 56 号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817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16 | |||||||||||
联系人:吴女士 | |||||||||||
联系方式:157039565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 |||||||||||
联系方式:1570395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