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时差培养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880 | |||||||||||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时差培养箱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0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时差培养箱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 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时差培养箱2台。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8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0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www.hnggzy.net/)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www.hnggzy.ne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以上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7号 | |||||||||||
联系人:刘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69030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二里岗交叉口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6903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