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内容,提升攻坚任务包含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每个县(市、区)选择不超过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通过验收的省财政给予每所500万元奖励性补助;薄弱乡镇卫生院补短达标,三年内市、县两级政府支持1000所薄弱乡镇卫生院(含县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改造,加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通过资金引导、技术支援,五年内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打造“五个100”实践样板;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地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到2025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加快医学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远程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全覆盖,推动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应用医学(含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改革攻坚任务包含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强化投入责任,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完善职称晋升倾斜政策,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其中,在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和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全科、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外科、妇产科等临床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允许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备案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允许具备人员资质和设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登记相应诊疗科目,并将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方面,方案要求各地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至70%左右;取消对医共体内单一医疗机构实行总额付费,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
在推进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方面,方案要求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推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县域内转诊(含上转和下转)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将居民医保当年个人缴费的7.5%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在强化投入责任方面,方案要求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将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和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政府债券、土地出让金支持范围,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足额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
在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和职称晋升倾斜政策方面,方案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和“两个允许”要求,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在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类基层高级职称,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聘任考试、评审通过的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
在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和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方面,方案要求各地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对取得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编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聘用;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和大学生村医招聘专项计划、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在岗优秀村医校园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支持在岗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方面,方案要求将符合规定条件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县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对年满65周岁且财政未补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规定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备案开办个体诊所。
方案还要求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接收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作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通过驻点帮扶、巡诊帮扶,实现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村级巡诊或派驻服务全覆盖。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考核督导,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全面普及,中医药服务全面覆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记者 冯金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