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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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5 | |||||||||||
2、项目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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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医院门诊药房自动发药设备采购项目,该设备可提升药房管理水平,实现门诊处方药品发放现代管理目标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提高了医院及药房的整体服务质量和形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5.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且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45日历天。(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5 质保期:整机维保3年(含日常维护保养与配件更换等费用),设备终身跟踪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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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3.2、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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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 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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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 4.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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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西段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61828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经开第二大街58号兴华大厦A幢6层666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