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利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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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11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利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7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17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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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清丰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利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维、移交; 5.1项目地点:清丰县城安康路以南、诚睦路以东、光明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5.2资金来源: 中标人自筹; 5.3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作为主要冷热源来源,空气源热泵系统作为补充(供冷/暖范围: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后勤辅助楼等;供冷/暖时间:供暖时间120天,供冷时间120天,每天供应24小时); 5.4采购范围:清丰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利用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维、移交。 5.4.1投资模式与边界:主要包括负责投资建设清丰县人民医院院区地热供能项目:①负责运营能源站及能源站设备设施及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后勤辅助楼等供暖供冷室外地埋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在采购人的管理权限下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规划建筑面积和对应的用能需求,向本项目提供供暖、供冷服务;②立管出墙1.5米内为室内工程,包括室内中央空调末端系统、新风系统(含乙二醇)、多联机系统。本次招标范围为室外地埋管、一次网、能源站、二次网;③能源管控系统:负责能源站综合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营工作,在项目建成后,实现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上线,具备能耗数据统计、运行状态监视、运行策略调控、故障报警提醒等功能。 5.4.2建设及运维范围:本项目建设包括:①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及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后勤辅助楼等室外供热(冷)管网、室外地埋管系统、主机房系统、主机房配电系统、机房群控系统;②采购人每年按供暖、供冷使用季度支付给中标人能源使用服务费;③供应商承担该项目内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能源站机房设备、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后勤辅助楼等室外地埋管的投资、建设、运维等。 5.4.3运营权授权方式:采购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协议,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权、运营权、管理权授予中标人,同时中标人应依法在清丰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与清丰县人民医院签订供能运营协议,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移至该公司承担。运营期限届满时中标人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清算、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原则上无偿移交给清丰县人民医院或其指定机构。 5.5建设、运营期限:建设期:自开工日期起120日历天 运营期限:建设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运营期限为20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付款方式:见合同。 5.8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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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运营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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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 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再提供)。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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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空调供冷暖报价:能源站供冷、供暖(冷暖同价)收费0.283元/天/平方米(供冷供应时间120天,供暖供应时间120天,每天24小时供应)。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注:使用 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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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北和义路东侧 | |||||||||||
联系人:李瑞敏 | |||||||||||
联系方式:189393160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向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昆吾路交叉口416号 | |||||||||||
联系人:李肖丽 | |||||||||||
联系方式:177297181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肖丽 | |||||||||||
联系方式:17729718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