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潢川县人民医院眼科及妇科医疗设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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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4-12 | |||||||||||
2、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眼科及妇科医疗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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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1年;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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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为生厂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产品是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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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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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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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跃进东路104号 | |||||||||||
联系人:王伟 | |||||||||||
联系方式:1356972884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850386035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8503860353 |